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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发《关于全省教育系统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严格遵守“九严禁、两坚持”的通知》的通知 闽电大纪〔2015〕24号
2015-12-30  

各基层党组织,各部门、学院:

为巩固和深化教师“不收礼”等活动成果,弘扬风清气正、廉洁从教、文明节俭、为人师表的良好风尚,严防“节日病”问题发生,现将《关于全省教育系统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严格遵守“九严禁、两坚持”的通知》(闽教监〔2015〕2号)转发给你们,请全校党员干部教职员工大力弘扬高尚师德师风,自觉抵制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,当好廉洁从政从教的表率。各级党组织、各部门和学院要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,结合新修订的《准则》、《条例》的学习贯彻,及时将“九严禁、两坚持”纪律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党员干部教职员工,并开展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,于2016年2月29日前,将“两节”期间自查自纠情况书面报学校纪委办公室黄武清,同时报送电子文档,邮箱:634120419@qq.com。

中共福建广播电视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

2015年12月30日

附件【关于全省教育系统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严格遵守“九严禁、两坚持”的通知.doc已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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